五年级优秀作文
在日常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,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,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,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。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五年级优秀作文,供大家参考借鉴,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。
又是一年阳春三月,我家门前的桃花开了。远远望去,在一片绿色中点缀着星星点点的红色,给春天涂上了鲜艳的色彩。走近一看,光秃秃的树枝冒出点绿色,枝头绽放着许多桃花,有淡红的、粉红的、大红的,煞是好看。有的完全盛开,像一张张灿烂的笑脸,冲着人们微笑;有的刚刚开放,像害羞的小姑娘;有的花骨朵含苞欲放,还包着花托,像一个个刚出生的小娃娃,可爱极了。凑近一闻,还有一股淡淡的花香。
我多想让时间停留在三月,让桃花永远绽放,让我们时刻感受到春的气息
在帮妈妈扒玉米时,发现好多白色小虫,仔细观察发现它身上一根毛也没有,不像毛毛虫一样浑身都是毛。
我打算把虫子喂蚂蚁,经过一番寻找,我终于找到了蚂蚁最多的一个地方,我把虫子丢了过去。
一开始只有几只蚂蚁爬到了虫子身上又啃又咬,虫子也不甘示弱,回头把那几只蚂蚁赶了下去,然后迅速逃窜,眼看就要脱险了,但是我有用小棍把它给拨能了回去,就这样经过几番折腾后,蚂蚁越聚越多,很快他的身上就爬满了蚂蚁,只一会功夫就把它吃了个干干净净,连皮也没有留下,我把剩下的几条虫子一股脑都扔到了蚂蚁窝里,不消说他们都难逃噩运,无形中我当了一次刽子手。
蚂蚁给我上了一课,它们让我感觉到团结的伟大!
今天,我们班举行了一次特别辩论。好处:开卷有益,坏处:开卷未必有益。我加入了职业队。
首先,我们的同学XX发言了,她自信地说:“我认为读书是有益的,读书有很多好处。看书可以滋养人的情绪。让自己变得温柔,书卷气,读万卷书,写得神一样。多读书可以提高写作能力。当你写作文时,你可以快速思考。如果你不厌倦读旧书,你就能知道真相。读书可以积累自己的知识。所谓,君子师从之。总之,爱看书是好事。咱们都看书吧!”话音刚落,教室里掌声雷动。
然后,对面的XX反驳道:“如果你面对的是一本黄皮书,打开它有好处吗?”XXX即回答说:“我们不必读那些书!”反对派的陈怡真立即表示:“这不意味着翻开书可能没有好处吗?”突然,对面的学生大声喊叫,鼓掌。
我们的XX道:“不学习怎么学那么多成语来反驳我们?可见你还是看书的。"
对手马上说:“可是读那些黄书对我们有什么用?这种书不仅不能给我们带来知识,还会让我们的学习直线下降,这充分说明,开卷未必有益!”
双方面红耳赤,滔滔不绝。
这时,我勇敢地站起来,振振有词地说:“我觉得开卷有益。古今中外哪个有效人士没开过几千次书?正是通过读书,他们成名成家,取得了非凡的成功。孔子读万卷书,著书修改;以及;司马迁读万卷书,写万卷书;李白读万卷书,写百首酒诗;鲁迅和郭沫若读了几千本书,成为中国文学的大师.多读书使人聪明,会增长见识,这已经成为铁一般的事实。这许多含义可以归结为一句话:开卷有益。不学习,哪里来的知识?更何况关于读书还有无数有用的说法。来说说吧。这么多名人伟人总结的经验难道不能充分说明开卷有益吗?我想问问反对派。”
“哇——”教室里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。
飞马上反驳道:“……”
这真是一场难忘的辩论。
爱美乃人之常情,就连我这个大男生也非常顾及个人形象。
每天早上起来,洗脸刷牙之前,我总有对着镜子照一分钟,看看自己有没有“变丑”。出门前还要梳理一下头发。这些事,对我来说已经成为习惯了。
在学校,我很讲卫生,吃中饭前要洗手,没事儿的时候,把自己的衣襟拉整齐。还经常把手插到口袋里,同学们都说我在“装酷”。
现在,我迷恋上了双截棍,看电影里的李小龙玩双截棍灵活自如,他是我的偶像,也是我毕生的师傅。虽然我的姿势不太优雅,经常打到自己,但我会坚持不懈,学习“滴水穿石的精神”,相信未来的某一天,我耍双节棍会像李小龙那样潇洒、帅气。
说了这么多,你一定想和我交朋友吧,我会张开双臂欢迎你。
这就是我:爱酷的我!
“我们的作文班,也要选个班长……”,随着老师这句话,班里就一下子炸开了锅。
“选班长?”
“我想当!”
“我不太想当。”
同学们有的激动地对同桌说,有的指手画脚,有的都已经想好了竞选的台词。
待我们写好提纲,“演讲会”就正式开始了。有的同学面带微笑,眼里闪烁着自信的光芒,得到了热烈的掌声;有的同学很紧张,不时地“嗯嗯啊啊”,我还真为他捏了一把汗;有的同学……
黄佳鑫这个“幽默大师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她上来就以“我不是男生!”这个新颖的开头打翻了我们的“笑笑水”。接着,她又抛出一句:“如果大家选我, 我会给大家糖吃噢!”真是不同凡响,同学们立刻对她有了好感,我也一震:这么独特!我怎么没有想到呢?这位“幽默大师”又以其它的搞笑方式,讲明了自己的 长处,同学们差一点“肚皮翻天”,我心中默默地说:“黄佳鑫,我选定你了!”
听说今年白云山上的桃花开得特别盛,吸引了不少游客前来参观。于是我们一家子也打算到白云山的桃花涧赏花。
白云山上空气清新,景色宜人。进到桃花涧以后,才发现桃花比山上单调的景色更胜一筹,一株株桃花美不胜收,使人心旷神怡:红的,粉红的,白的,像含羞的少女亭亭玉立。花朵开得很盛,一朵紧挨着一朵,有的盛开得很灿烂,有的则是含苞欲放的,别有一番风味。眼前的美景,使我不由得赞叹:桃花真美!
走在小道上,有花,有树还有溪流,小湖和清泉。简直就是世外桃源。满园的桃花,不仅美,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象征意义——美好的生活。
的确,人们都在追求美好的生活,可又有人一心想破坏人们的这种美好的追求,甚至利用如今先进的科技来破坏生活的秩序。尽管相比以前,世界已经逐渐迈向和平,可还有一些大小的战争。大家都想生活在和平,美好的世界,过幸福的生活。而桃花就像是一个祝愿,这个美好的愿望,终有一天会实现的。
拾起岁月的残渣,这是被碾过的痕迹。思绪划过破碎的那些岁月。只想把余下的一切都抛掉,开始新的一份拼图。
---题记
破碎的岁月,想让过往的风将它带走,或,让土地将它埋没。但,也许,碾是直至心,碎是只余渣了吧。那些碾过的岁月,总是在记忆中挥之不去,触动着每一根神经。虽已过许久,碾过的岁月留下的痕迹,也以强大的势力,霸占了整个脑海。
在这碾过的岁月中,成长着。
稍近。被分数碾过的光阴刚刚擦肩而过。光阴在中学校园里曼舞,被那些象征着前途的分数窒息着。于是,暂时败给了分数。它把岁月,哪怕仅仅是我度过的这一小段,碾得无比失败。哦,是被分数填充的岁月。但相信破碎的日子,会使我学到许多。于是,在被分数碾过的岁月里,更加奋斗着。
稍远。已是在记忆中收寻出来的一次次分分和和。我与婷间就如此分分和和。一次次的分分和和,把岁月竟搞得如此荒繆。那时的友谊就像玻璃一样易碎。已确信,这块玻璃已经碎了好几次了,每次都是用普通的胶水补起来,但仍留下了一些余悸,也许,这就是彼此间的不信任在岁月中,所碾下的记忆吧。被信任碾过的岁月里,现在更加珍惜。
再远。是童稚无知时,在自认为漫长的光阴里虚度着。没有人生的目标,整天无所顾忌。也难怪,不然怎么会称小孩子呢。但回忆着溜走的那一串光阴,心中不免有些怜惜,遗憾。被岁月碾过的岁月,对岁月充分把握着。
带着碾过的岁月留下的感动,握住现在经历的日子。稍近,稍远,再远,蓦然回首,那些碾过的岁月,保留着,余下的感悟也会合成一副精致的景致。
又是一个金秋。虽春不绚烂,夏不暖,冬不圣洁,却有秋收,风度翩翩。
秋天走在田野里,无论你走到哪里,都是金色的。环顾四周,在一望无际的田野里,可爱的金色小麦闪闪发光,甚至散发出小麦的味道。坐在塔诺贝的路上,听见秋风吹落叶,像天籁。多惬意,多舒服啊!
森林旁边的砾石路已经被漫天飞舞的落叶铺成了一条金色的路。凉爽的秋风迎面吹来,树叶轻轻舞动。慢慢地,它离开了妈妈,随着秋风轻快地起舞。它欢快地跳跃着,在秋风中疯狂地飞翔,像一只被放在笼子里的鸟,自由自在地飞翔。它停在地上,和它所有的兄弟姐妹静静地躺在地上,看着飘落的树叶,期待着和他们团聚。路上落叶越来越多。身在落叶中,仿佛身在金色的海洋。有些落叶调皮地落在你头上,轻轻拂过你的脸。秋风吹落叶,吹头发.
在山野,最引人注目的是山野菊花。路边散落着白色、黄色和粉色的菊花。它们耀眼的颜色映出了整个秋天。还散发着淡淡的清香,沁人心脾,野菊在微风中轻轻摇头,享受着秋风的无限亲近。弹奏着它美妙的体态,为这个宁静的秋天起舞,美丽而朴实的乡村女孩梳理柳条辫子。我提着装满水果的竹篮,一步一步走下来。路过路边,我俯下身,摘了一朵小白菊,放在我美丽的头发里。竹篮里的水果多诱人啊!鲜红的苹果,硕大的柚子,甜甜的雪梨,姑娘头发里的小野菊抵挡不住诱惑,却轻轻落在鲜亮的果实上,美丽的姑娘走下山去,却没有注意到。夕阳的余晖照在女孩的脸上,一切都映出金秋。
冬天来了,秋天还在我心里徘徊…
我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,如捉迷藏、跳绳、玩电脑、滑冰等,我都喜欢,但我最喜欢的是跳舞。
每个星期六和星期天的下午我都要去练功房练舞,每学一个动作我都要刻苦的练。有的动作难度大,在练功房练不好,我回到家后也要练。有一次,老师让练单手翻这个动作,我怎么也翻不过去,光想两只手扶地。但我想我一定要学会。放学回到家后,我就一直想差练单手翻的事。妈妈带我到世纪广场玩,我就在草坪前练起了单手翻,先翻了一个,还是两只手过去的,我想第二个能单手翻过去吗?我就试着一只手着地,一用力,真的翻过去了。我高兴极了,今天的收获真大啊。
清明节我和家人去了我的家乡东白湖扫墓。
那天天气晴好,太阳当空照,微风拂面。我们去看太太,外公先点燃了一对红蜡烛,接着又将几根点燃的香分别分到我们手中,烟雾燎绕,大家先是三鞠躬,然后再上香,我奉上了太太生前最爱吃的糖果,说:“太太,原来你糖尿病不能吃糖,现在你尽管吃吧!”
还记得太太生前的音容笑貌,他们生前对我很好,以前还经常陪我去上幼儿园,教育我长大以后要好好做人,但是现在我再也见不到他们了。我心里默默地祈祷太太在天上过得好好的。为了缓和气氛,我看着熊熊燃烧的纸钱,我大声地说:“太太啊,我们给你烧钱了,你一定要给自己买件新衣服,别舍不得买哦!”大家被我说得一下子笑了出来。
过后,我们在墓后面现了许多笋,婆婆说这是太太送我们的礼物,所以这些笋被我们“一扫而光”。最后,伴着礼物的喜悦,我们回家了..
“乞丐”,一提到这个词语,你的心里一定起了一阵怜悯之心,可我却认为有些乞丐的心中“处着一个恶魔”,他们往往是一些年轻力壮的青年、中年人,还有一些人乞讨时可怜巴巴,乞讨后摇神一变的骗子。
之前我看到乞丐都会情不自禁地给他们两三元;现在我只有特别相信一个乞丐才给他几元钱。是什么使我产生了这么大的转变呢?是报纸上的一篇作文。
一次逛街时,作者和姐姐看见了一个乞丐,作者想给他几元钱,姐姐却说:“看看再说。”等人群散了以后,“乞丐”左顾右盼,接着,他走进一家豪华酒店。我读到这儿,想:难道他要到酒店乞讨吗?不,结果出乎意料!
从酒店出来后,“乞丐”跟脱胎换骨了一般:他穿着豪华的衣服,从“无底深渊”跳到了“人间天堂”。我惊诧极了!
读完后,我很是奇怪:“乞丐”明明富裕,为什么要降下身份当个乞丐呢?看来,乞丐可以同情,但不要过分地给予他们,不然人们就会把乞讨作为赚钱的好方法了。
我的姥爷年纪大了,脑门光秃秃的,头上也只有几根头发了。
我的姥爷勤劳极了,他每天都要骑着电动车到田间去干活。今年姥爷还种了花生,他天天忙着去给花生浇水、施肥、拔草、捉虫子。秋天柿子红红的好像姥爷那干红的嘴唇,花生也好像一张小嘴巴在对姥爷说:“您辛苦了!”
今年春天,有一次姥爷正在耕地的时候,突然下起了雨,没地方躲雨,他就继续在地里干活。回到家时他简直成了落汤鸡。
到了秋天,花生,柿子都成熟了……姥爷把大个的花生都送给我们吃,他自己只留下又小又瘪的吃。
我的姥爷地里的活干得很辛苦,可家里的活也样样在行,她整天把家里打扫的.一尘不染。
我想小朋友们也一定会有这样勤劳的姥爷吧?
我喜欢春天,因为春天能使万物生机。绵绵细雨让小草探出头来,四处张望。
我喜欢夏天,因为灿烂的阳光能使人身心愉悦,让我们心旷神怡,还能在泳池里畅游。
我喜欢秋天,因为那一阵阵秋风给农民伯伯擦干了汗,农民伯伯的脸上露出了会心的微笑。
我喜欢冬天,虽说寒风瑟瑟,但我们能在雪地里尽情的玩耍,堆雪人,打雪仗……只要孩子们开心就好。
我喜欢咖啡,虽然入口后苦涩,但它终究是先苦后甜,先是苦涩,最后终于变成了香甜。
我喜欢夜晚,因为夜晚能看见耀眼的星空,还有可能看见牛郎织女的相会。还有那一轮明月,悬挂在空中。
我喜欢清澈的小溪,因为我们能在里面抓鱼、捉虫,还能看见溪里的小鱼在戏耍。
我喜欢婀娜的垂柳,它随着春风摇摆,那长长的“头发”在和小朋友们玩捉迷藏。
我喜欢漫天飞舞的大雪,如鹅毛般。因为下雪了,几乎都能看到小朋友灿烂的笑脸。
我喜欢自己喜欢的一切。
黄昏,忍受不了酷热的我走出家门。忽然发现身边的树木、高楼甚至每个行人都被镀上了一层耀眼的金红色,自己也被笼罩在这一片金光之中了。抬头望去,一轮火红又带些金黄的夕阳正挂在天边, 在玫瑰色的晚霞陪衬下,熠熠发光。她给天空映上了金色的光芒,她为大地披上玫瑰色的外衣。
灰蓝色的天幕上,有许多千姿百态的云彩。有的蓬蓬的,好像一团一团的棉花糖,有的黄黄的,好像一块一块黄澄澄的金子,有的红红的,简直就是夕阳的翻版。最奇特的是东边的一大片云彩,不知被谁 狠狠地割了几刀,变成了一块一块的菱形,就好像鱼身上的鳞片一样,闪亮亮的。
一会儿,夕阳已经沉下半边,那仅存的半边,把周围的云都染红了。她好像一位伟大的母亲,留恋的望着大地,迟迟不肯落下。
渐渐的夕阳消失了,只留下漫天灿烂的晚霞,为今天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。
从小,妈妈便最爱我,尽管我不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。在黑暗的雨夜里,一声巨雷,我惊慌的叫妈妈,妈妈抓住我的手,一股暖流沁入我的心脾。她轻轻对我说:“孩子,别怕!”在儿时的梦里,只要妈妈在身边,就是有妖魔鬼怪,也不用害怕。孩提时代,妈妈是儿女的主宰:饭是妈妈喂的,笔是妈妈买的,名字是妈妈教我写的,蝴蝶是妈妈教我画的,“白雪公主”是妈妈给我讲的……妈妈是万能的,是伟大的。一年又一年,妈妈像个辛勤的园丁,不辞辛劳地抚养我,培育我,不知费了多少心血!妈妈不断的鼓励我,鞭策我,为我操心。只希望有朝一日,我能成为平凡中不平凡的人。无情的岁月,已在她额上留下了痕迹,但她对我的爱,非但不变,而且更加深长。总之,妈妈为我付出的心血,为我付出的爱,是难以衡量的,我要努力读书,孝敬妈妈,让她的付出能有点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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